作者:罗尔·哈根(Roar Hagen)、格雷厄姆·查普曼(Graham Chapman)与泰耶·特维特(Terje Tvedt)
水的地缘政治问题
1947年8月,英国将南亚的独立移交给两个主权继承国——印度和巴基斯坦。一位英国律师西里尔·拉德克利夫爵士(Sir Cyril Radcliffe)承担了在地图上划定一条新国际边界这一不讨好的任务。他把这条线划过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最为复杂的运河灌溉系统——该系统连通着古旁遮普五条河流的水源,而旁遮普如今被分割给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印巴两国旋即因克什米尔这一另外的问题开战。1948年4月1日,印度以微不足道的借口切断了流入巴基斯坦迪帕尔普尔运河(Dipalpur Canal)的水流,致使巴基斯坦8%的可耕作灌溉面积(指全国范围,而非仅此一项工程)断水;拉合尔(Lahore)城同样断水(Michel 1967)。此外,水电供应也被切断。飞越两个旁遮普上空的观察者对边界所在毫无疑问:一侧是为季风做好准备、新一季卡里夫(kharif,雨季)作物的幼苗,另一侧则是一片棕褐而贫瘠的土地。
毫无疑问,印度是在把水当作武器使用,尽管对于此事的知情与决策权究竟上升到哪一层级——是省政府还是自治领政府——仍存在争议。在巴基斯坦损失了一季收成之后,供水得以恢复。随后,双方在世界银行的主持下进行了长达十余年的谈判,并依靠巨额的国际贷款与赠款,才达成了一个实际上将整个系统一分为二的解决方案:把其中三条河流的上游所有权交给印度,另外几条河流的水则归巴基斯坦(Chapman 2009)。这就是在复杂地缘政治格局中获取国家水安全的代价。此类危机有可能重演:事实上,许多观察者认为,一场更大的危机可能围绕青藏高原及其山脉演变而成——那里是印度和中国诸多大河的发源地,理论上河水可以从一个流域调往另一个流域。仿佛水的不安全这一威胁还不够似的,气候变化论者还提出,未来数十年许多地区的水资源压力可能加剧,从而使水资源分享与水资源管理的难题更加恶化。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以下这种针对亚洲地区、耸人听闻的水情景在大众媒体上一再出现(类似的戏剧化情景也曾就尼罗河、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以及欧洲阿尔卑斯山地区被提出):它警告说,喜马拉雅山的冰川将会消融,起初亚洲各大河流的水量会增加——这些河流数千年来一直是文明的家园,如今有近三十亿人生活于此。长江、黄河、恒河、印度河、萨尔温江、湄公河、额尔齐斯河、锡尔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雅鲁藏布江)将把远多于今日的水量带到平原,并以毁灭性的洪水威胁着社会的安定。而当冰川消失之后,河流的径流量将减少,后果则截然相反:旱灾与缺水将比今天更为剧烈。
然而,现实情况是:尽管没有人知道、也无法确知这一情景是否会发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发生,但就目前而言,这种关于未来水景的"新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事实。它已经能够影响政治关系——不仅是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以及阿富汗与乌兹别克斯坦之间的国家间关系,也包括国家内部的关系,例如巴基斯坦的信德省与旁遮普省之间、印度的阿萨姆邦与德干高原之间。它可能对大型流域和大型水体周边的权力关系及权力斗争产生深远影响,因为这种关于全世界水景未来的新的不确定性,本身就会影响决策过程。它将越来越多地成为地缘政治考量中的一个因素;那些担心或相信自己将受到未来水流方式改变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其行为方式将不同于那些相信本国水系统物理层面不会发生变化的国家。因此,这类情景、这类对水系统变化的社会解读,会影响地缘政治以及集体行动不断演变的背景——这也是因为不同社会中的不同社会系统会赋予这些发展以不同的意义。
对于世界各地的地区和国家,都可以作出类似但不那么戏剧化的情景设想,因为各地社会都依赖于、并且正变得越来越依赖于水及对水的控制。任何气候变化都会以水景变化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社会之中。要么雨水增多,要么雨水减少;要么冰川消融加剧,要么减缓;要么旱灾增多,要么减少;要么蒸发增强,要么减弱;又或者根本没有重大变化。水景——无论是日渐干涸还是泛滥的河流湖泊,抑或是改变了的或延续的降雨格局——都将成为政治关系极为重要的隐喻与镜像。
然而,关于政治权力与水之间关系、以及政治权力如何中介或调节水(或自然)与现代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距离成为社会科学的主流仍然十分遥远。传统上对自然的忽视,其背后的一个主要论据见于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一本广为使用的教科书中。从更长的视角来看,人类在地球上已存在约五十万年。在这段时间的大部分时间里,就社会发展而言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农业仅有一万二千年的历史,文明的历史也不过六千年。按照吉登斯的说法,如果我们把迄今为止人类存在的全部时间想象成24小时的一天,那么农业出现在晚上11点56分,文明出现在11点57分,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则要到11点59分30秒才开始。然而,在人类这一天的最后30秒里发生的变化,也许和此前所有时间里发生的变化一样多(Giddens and Griffiths 2006)。与同一时期的自然变化相比,社会发展与物理环境之间的联系似乎十分微弱,整部人类历史在地球时间中几乎只是一道涟漪。这种把社会发展与自然发展置于不对等时间尺度的建构,为以下信念奠定了基础:社会与社会变迁仅受社会变量的影响。然而,即便在主流社会科学中,也越来越多地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永恒的自然法则会在人的生命跨度内显现出来,甚至是即时显现,并对社会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人口数量已从公元前8000年估计的约五百万人,增长到1900年的十亿人、公元2000年的六十亿人。据估计,再过五十年将达到九十亿人。但水的总量却与人类最初行走于地球之时一模一样。因此,谁拥有支配这些可用且总在变动的水资源的权力,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1950年,全世界尚不存在水资源可用性方面的问题,没有任何地区遭受严重的水资源压力,甚至连中东也不例外。据估计,到2025年,世界上将有超过80%的人口会经历高度或极高度的水资源压力(Rodda and Siklomanov 2003)。
这些数字也许代表了某种相当普遍的"水危机警报主义",但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是,世界许多地区的用水需求与供水之间的冲突正在加剧。只要水资源充裕,人们就很容易对究竟还有谁在共享同一条河流、湖泊或含水层一事漠不关心、毫不在意。但随着水资源相对变得不再充裕,对其使用的协调便既更加复杂,也更加关键。
除人口增长之外,还可以说,20世纪经历了三场对用水需求具有重大影响的全球性革命。在那个世纪里,灌溉实现了全球化。人工灌溉的土地面积从1900年到1950年翻了一番,又从1950年到1990年再翻一番。若没有这一变化,本会出现大规模的饥荒。其次,城市化进程成为一种全球现象,如今超过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这在人类历史上尚属首次——连同这一切对水的控制与使用所提出的种种要求。第三,工业化也已成为一个全球性进程,对水提出了全新的需求:用于发电、用于生产过程、用于冷却以及用于清洁。这些发展结合在一起,自然为争夺水资源控制权的竞争加剧奠定了基础,因此水的数量、质量和分配问题在国际议程上占据重要地位。
科学的描述与解释、公共话语以及政治反思,能否顺利展开,取决于所用概念是否清晰。因此,本章的目的在于讨论并提出相关的概念框架,以便更好地理解水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占主导地位的种种概念反映了一种"自然盲视"的社会科学传统,它对冲突的兴趣大于对合作潜力的兴趣,并且是在一个以民族国家为应被理解之单位的分析语境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本书背后的一个主要思路,便是通过呈现当代的案例研究以及一些比较性的历史案例,来帮助激发对这类议题的讨论。
若干关键概念
在现代世界社会中,政治系统在区域或全球尺度上解决共同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这是一个显而易见且十分核心的特征。诸如经济、艺术、医疗、技术和科学这样的社会系统是真正全球性的系统和互动领域,而流域作为水文单元往往是跨界的,但政治系统却被分块切割成一个个民族国家。正式的政治权力受领土边界的限制,而经济、科学、艺术和水系统则不然。有时——但很少——政治疆界可能与水圈中的分界线相吻合。但更普遍的情形是二者并不重合,于是各社会便对全球连续水循环中的某一小部分主张"所有权",或许还按自己的意愿加以改造,并由此对水圈和其他"自然"系统、乃至对邻国产生连带的连锁效应。
为应对这些挑战,在全球和区域层面对集体行动与合作的需求日益增长。在此基础上,联合国等机构谈论着一项"新安全议程",但与此同时,多数人都承认,世界并不具备一套能够解决该议程上若干问题的治理机制。全球和国际层面的倡议越来越多,但人们也认识到,在作出具有区域或全球约束力、且具有足够合法性与权威的集体决策方面,需求与实际能力之间的差距正在不断扩大。
无论是出于一般性的理论原因,还是因为它与水资源的分享和管理息息相关,帕森斯(Parsons)关于集体权力与分配性权力的区分,都应当被重新引入关于权力与水之关系的讨论之中。长期以来,社会科学一直专注于权力的分配性方面,即一种零和博弈,使一方得益而以另一方为代价。但权力也可能是一种必要的手段,使一群行为者能够共同解决问题,或使一群行为者能够代表他人行事。由于全球化进程影响着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并在全球和区域层面引发集体行动的问题,这种对权力的双重视角变得日益重要。尼罗河流域的种种发展或许就是一个恰当的例证。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人们常常谈论尼罗河流域十个国家中某些国家之间爆发"水战争"的危险。据报道,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Anwar Sadat)曾表示,只要任何一个上游国家从尼罗河取走一滴水,埃及将毫不犹豫地诉诸战争。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以来,尼罗河流域各国转而加入了"尼罗河流域倡议"(Nile Basin Initiative)。尽管该倡议存在种种不足,它却帮助在尼罗河流域各行为者之间催生了一种替代性的尼罗河话语,更多地聚焦于合作而非冲突。尽管彼此之间充满不信任与矛盾,经济激励与培育相互能力的措施相结合,已足够强大到使国家间的对话得以持续。
权力概念是集体行动问题中较为宽泛的理论议题之一。另一个议题是:对理性行动的理论反思常常得出这样的结论——理性的个体无法合作,并且几乎总会在解决共同问题的集体努力中背叛。这种逻辑推理最引人注目、最具影响力的例子,来自理性选择传统和博弈论。对经验研究而言,其中一个含义是:成功合作的原因要到非理性因素中去寻找,而合作的失败则可以用理性来解释。但这种方法或模型,源自一种关于"社会"以及"自然"的特定而有限的本体论。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提出的著名"公地悲剧"情景所表达的思维模式,对于流域而言并不像对牧场那样适用(Tvedt 2010a)。历史研究已经揭示出许多事例,显示出政治权力的发展、对水的权力以及水的力量三者之间的密切关联,这些事例或许能够增进我们对集体行动问题之合作性解决方案的理解。问题在于:如果集体理性确实存在,我们该如何解释它?又有哪些机制可能培育它?而对社会/水关系的经验研究,能否催生新的理论洞见?
地缘政治传统强调地理空间的特征如何影响不同形式的权力及权力斗争。这一传统在近几十年里部分地被遗忘,但它可以被重新引入现代理论。这一研究领域可以加以拓展,不仅涵盖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还涵盖由全球功能专业化趋势所产生的众多不同秩序。简而言之,地缘政治理论应当与现代化理论和全球化理论相连接。通过把水体——尤其是国际流域——作为影响国家政策和外交战略的一个地理因素纳入考量,便有可能从这一传统的分析优势中获益并加以发展。地缘政治以及集体环境行动问题中最根本的议题之一,便是我们将社会与自然相分离的方式。
当代社会科学似乎正趋于这样一种关于现代社会的构想:现代社会由一个个相互区分、或多或少自主的沟通与行动网络所构成。不同的作者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这些实体,例如部门(sectors)、领域(spheres)、场域(fields,皮埃尔·布迪厄)、话语(discourses,许多人受米歇尔·福柯启发)或功能系统(function systems,尼克拉斯·卢曼)。这类系统、场域或话语的例子包括科学、宗教、医疗、教育、大众媒体、法律、技术和体育。每一个系统或部门都按照其自身特有的符码、规则或价值运作。这种社会分化意味着,重大的自然事件——例如洪水、旱灾或降雨——会在不同的领域、话语或系统中产生不同的回响。7水是司法系统内法律规制的对象,是艺术与诗歌中的母题与隐喻,是一种仪式对象或媒介,或是上帝权能的体现,是清除人类废物和工业废物的手段,也是全世界农业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
功能专业化同时意味着独立性与相互依赖性的增强。所有社会系统都为其自身的运作而依赖于其他系统,因此所有系统对于现代社会的运转都不可或缺。各系统的整合,以及个体被纳入不同的沟通与行动领域,成为社会和社会科学中一个长期存在的主题。然而,市场资本主义的经济系统和民主的政治系统,对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运作而言,比其他系统更为根本。随着专业化的发展,所有其他系统都必须通过经济系统或政治系统来获取其资源。政治系统的功能在于确保作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策(Luhmann and Kieserling 2000);换言之,社会作为一个集体想要实现的目标,将通过一项约束该社会全体成员行动的决策而得以体现。8这些观念在试图理解水与权力之关系时,可能极具相关性;而对水与权力的研究,也可能为这些理论讨论带来启示。
为了同时把握自然—社会二分的两个方面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本身,我们认为,把复杂而多功能的水系统作为思考对象是富有成效的。自然与社会之间的种种联系过于多样、过于多面,以致无法对其总体加以研究。因此,出于分析的目的,必须解构那种把自然或环境视为"单一事物"的观念。由于水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并且持续地流动,而所有社会都必须适应或控制水流动的方式,因此,水系统视角对于地缘政治与集体行动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而言,是一个强有力的切入点。
这一进路关注三个分析层次。第一个是水系统的物理方面。这包括诸如降水和蒸发模式、河流在地貌中流淌的方式、水在地下或冰川中的储存方式,以及河流与海洋之间的交界面等物理事实。第二个层次由人类对水系统的改造构成:诸如堤坝、运河、大坝、管道之类的东西;换言之,是作为人类造物、作为历史事实的水利构筑物——它们同样改变了水系统,也改变了水系统如何构造地缘政治关系与今日权力的行使、又如何为之所构造。例如,在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中,这类物质造物是研究社会变迁与自然水系统变迁的重要史料。第三个层次由关于水的观念构成:即思维习惯;换言之,是社会中的种种符号与价值体系,它们解读水系统的变化,并指导着控制和管理活动,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内部以及人与水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水系统就如同水本身一样,永远处于流变之中——这不仅是因为水文循环不断变化,也是因为人类对水的评价、对水的使用以及围绕水的基础设施都在变化和发展。
水与社会之间互动的形式无穷无尽,这使得我们难以在其全部社会与自然分支中去构想水系统。因此,明智的做法是在任一时刻只从分析上聚焦于水的某一种社会功能,或少数几种功能。在本书中,我们专注于水与政治权力的关联,因为政治系统在现代社会各社会系统的整合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因而在调节自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上起着关键作用。10在水系统视角下,政治系统本身也无法脱离不同政治实体随时间发展而形成的、与水相关的种种观念和管理实践来加以理解。例如,尽管墨西哥与美国、埃及与埃塞俄比亚、约旦与以色列、中国与柬埔寨在物理意义上各自共享着同一个流域,但它们都发展出了不同的管理实践,反映出水在各自社会中的不同角色,也反映出河流在其领土边界之内所呈现的不断变化的特征。
水系统进路可以用作一个切入点,来考察水系统的变化如何影响社会,以及社会的变化如何改造水系统、又如何在水系统及人类对这些系统的改造中得到体现。物理方面的空间差异,以及对水系统的既往改造,如何制约、构造政治行动并为之提供某些可能性;地理上的邻近性又如何影响变化的传递——这些都是地缘政治与水之关系的研究主题。在农业文明兴起的时代,最早的文明发展于尼罗河、幼发拉底—底格里斯河、印度河和黄河那些肥沃且易于灌溉的河谷,而那些以雨养农业为主的地区,则无法从耕作中获取足够的剩余,以建立任何复杂的劳动分工。工业革命改变了世界的权力关系,也改变了人类与水的关系及对水的使用。在革命的第一阶段,大宗运输靠水路进行,而在蒸汽机出现之前,水是工厂无生命动力的主要来源。英格兰和西欧拥有一套远比中国、印度和非洲更易于为此类目的所利用的水系统,这一事实也一直影响着权力关系直至今日(Tvedt 2010c)。把水纳入对"国家与行为者为何如此行事、又如何行事以在彼此之间控制和分享水"的分析之中,使得重新接续地缘政治传统变得顺理成章。
地缘政治与水
地缘政治传统关乎地理位置与空间对政治权力之行使的意义(Dodds and Atkinson 2000; Chapman 2009)。然而,它也因被指为单一因素导向和环境决定论而饱受抨击。"地缘政治"一词既涵盖将地理空间纳入考量的实际政治,也涵盖一个具有特定学术传统的研究领域。为清晰起见,最好把这一区分牢记在心。
现代地缘政治是由《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所开启的。该和约确立了自主的欧洲主权国家,并最终否定了神圣罗马帝国残存的合法性与权威。但是,通过创建一个由独立民族国家组成的体系,这一新秩序也就按其定义创造出了一个国际层面的关系,却没有相应的、真正国际性的制度来规制这一新空间。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与竞争仍在继续,而出于种种众说纷纭、既与欧洲国家间竞争相关又不相关的原因,欧洲殖民了世界其余的大部分地区——要么向其移民(如北美、澳大利亚),要么将其征服(如拉丁美洲、印度)。1900年前后欧洲帝国主义的顶峰,代表着第一个真正的世界秩序:在这一秩序中,任意两块领土之间的关系,至少部分地取决于其他领土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存在着一个相互交锁的依赖体系,在其中很难把变化局限于某一部分之内。
这五百年的欧洲扩张,就是哈尔福德·麦金德爵士(Sir Halford Mackinder)所称的"哥伦布时代"。这一时代在1900年前后落下帷幕——大致是在欧洲完成对非洲的殖民、世界上几乎再无可能进一步深入的地区之时。麦金德强调了这一意义,并以一个富有爆炸性的类比作结:
从今往后,在后哥伦布时代,我们将再次不得不面对一个封闭的政治体系,而且其范围遍及全球这一点丝毫无损于其封闭性。每一次社会力量的爆发,不再会消散于四周那未知空间与蛮荒混沌的环带之中,而是会从地球的另一端被尖锐地回响回来,世界政治与经济有机体中那些薄弱的环节将因此被震碎。一枚炮弹落入土制工事,与它落入一座宏伟建筑或船舶那封闭的空间和刚性的结构之中,其效果有着天壤之别。(Mackinder, 1904: 422)
帝国主义的终结导致威斯特伐利亚式的民族国家体系在全球被采纳,战争照常延续,世界秩序的格局有所改变,但仍然没有强有力而有效的国际制度。当主权国家之间结成联盟时,这意味着在世界地图上会出现或大或小、或长或短的国家集团。地缘政治(过去)所提出的根本问题是:国家联盟之中是否存在可观察到的地理格局?如果存在,那么基本地理又以何种方式有助于解释这些格局?
"地缘政治"一词由瑞典政治学家鲁道夫·谢伦(Rudolf Kjellén,1916年)所创。然而,现代地缘政治的源头可以明确追溯到上文引用过的、麦金德1904年那篇开创性的论文《历史的地理枢纽》。他提出的问题,与古代军事统帅们所提出的问题相同,只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尺度都要大得多——要去观察地球的物理特征(海洋、山脉、河流与沙漠的分布)与帝国兴衰之间的关系。他得出的结论是:运动的模式(以及由此而来的整合可能性)在两大舞台之间各不相同。一个是陆地运动的区域,曾由骑马者主导,而在新时代则被蒸汽铁路所联结。另一个是依赖海洋的世界。第一个区域是枢纽地区,后来也被称为"心脏地带"(heartland),主要包括麦金德所处时代的欧亚沙皇帝国。纵观历史,机动的入侵者一再从这一地区出发,威胁着欧洲(匈人与蛮族)和中国(长城即由此而来)。这一地区也曾是蒙古帝国的心脏地带。鉴于其庞大的资源以及铁路所带来的新的运动可能性,麦金德把它视为一座全球规模的堡垒。为什么到1900年已直接(或通过美洲的后裔文化间接)控制了这个星球大部分地区的西欧列强,却没有渗透进这一心脏地带?他的答案是:这一地带是由水系排向来界定的——麦金德地图上的枢纽地区,正是河流要么排入北冰洋、要么排入内陆盆地的地方。北冰洋被海冰所阻塞,因此海洋强国无法穿透它。于是,依赖海洋的世界便是一条由环绕枢纽地区的大洋和海洋所连接起来的弧带。如果说把世界的这一其余部分称为"依赖海洋"似乎有些奇怪,那么一幅人口分布图便会显示,这一舞台上的大多数人口都位于沿海地区。即便是美国唯一一个"内陆"中心芝加哥,也经由圣劳伦斯海道而成为沿海城市。因此,这部最具影响力的地缘政治著作之一,在其整体图景中赋予了河流系统及其与海洋的连接以重要的地位。
地缘政治看似与生俱来的决定论,以及希特勒在二战期间将其用作指南和辩护理由,玷污了它的声誉。二战之后,在学术界,政治地理学——本质上是对代议结构和投票行为之空间格局的分析——把地缘政治挤到了一边。这一转变恰逢社会科学中一度盛行的一种普遍信念,即: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地与自然的无常相隔绝,从而使对地理空间的研究变得不那么相关。这也影响了对国际关系的研究,一些作者把地缘政治限定为"国际研究中运用某一套空间概念的一种术语传统"(Østerud 1988),而另一些作者则把地缘政治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政治关系这一主题等同起来。诸多社会发展——例如人口增长、灌溉的扩展、全球范围的城市化以及全球工业化——都以新的方式使水系统与社会息息相关。
尽管充分意识到它的名声,接续地缘政治传统仍然是有用的,因为它所处理的议题和因素如今正变得越来越相关,尤其是在与国际流域和国际含水层相关的方面。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超过一半的人口(即三十多亿人)生活在由两个或更多国家共享的河道沿岸,而许多世界主要大国(如美国、中国、印度、德国、法国、巴西、土耳其和加拿大)在大型国际河流中要么是上游国、要么是下游国(有时既是上游国又是下游国,如印度和美国)——水作为一个地缘政治因素,其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对国家及其他行为者与水系统之间关系进行地缘政治分析,并在对国家间权力博弈与权力关系的解读中赋予水系统和流域以突出地位,并不一定就是决定论的,也不必沦为肤浅的单一因素论。
地缘政治传统的一个弱点在于,它对复杂多变的水系统重视不足。这一弱点需要加以纠正,因为虽然水在任何时代对社会都很重要,但近年来淡水在战略上变得更加重要,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关注。这部分是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无论富国还是穷国)的用水需求和不断增长的用水量与供水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也是因为现代社会对物理水景的变化变得越来越脆弱,而且已有若干案例表明,即便是现代社会也并非水的主宰(1995年莱茵河洪水、2002年易北河洪水、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危机,以及20世纪90年代美国西部的旱灾)。总体而言,人口增长和现代化进程对有限的水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化还意味着自然环境和水系统以新的方式与社会息息相关。这些发展结合在一起,赋予了地缘政治中"地缘"这一方面以新的意义。因此,地缘政治视角必须通过与全球化理论和现代化理论相连接而加以拓展,以考察水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增强的多功能性的重要性。
功能领域在全球层面不受规制的增长,制造出一系列新问题。世界各民族国家与这些全球化进程相连接的方式大不相同。有些国家高度融入这一进程,如美国和西欧;而非洲的许多国家则融入程度较低;还有一些国家(如俄罗斯、中国和伊朗)虽然接入了这一现代化进程,却拒斥自由主义者所认为与之相伴随的西方式民主。举例而言,全球范围内技术上的趋同似乎大于宗教上的趋同——事实上,正是这两种趋同速率之间的差异,可能是伊斯兰圣战主义兴起的原因之一。但功能领域这种不受规制的增长以及各社会之间的分化,同样发生在流域内部和主要水体沿线,并对其使用方式和权力政治产生影响。自主且功能上相互独立的社会系统日益增强的分化,也发生在国家或政治实体内部,并对它们在水资源问题上如何相互关联、或能够如何相互关联产生影响。举一个例子:当伦敦还是东非的殖民宗主国时,它曾讨论过是否有可能在乌干达境内改道尼罗河,以便在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期间向埃及领导层施压(本卷特维特,第4章)。英国人最终发现,这样做将损害他们自身的利益,因为它会扰乱他们力图与苏丹农业利益集团建立的政治联盟,而这些利益集团依赖的正是同一条河的水。
新旧安全议程/宽与窄
对水的争夺,以及各国为分享和管理国际水域而展开的冲突与合作,也关乎"安全"。在分析安全问题时,区分"旧"安全(如麦金德所设想的那样:威斯特伐利亚式国家以常规军事手段保卫其边界)与"新"安全(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97年所定义,涵盖更多类别,且涉及个人层面与国家层面)是有用的。根据他们的界定,新安全的七个类别是:经济、营养、健康、环境、人身、社群和政治。即便水本身不构成一个单独的类别,获取淡水对所有这些类别都至关重要。此外,水安全问题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高居议程前列(仅举几例:约旦河流域、幼发拉底—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赞比西河流域、印度河流域、湄公河流域、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科罗拉多河流域,以及瓜拉尼含水层和努比亚含水层)。
在后冷战世界中,"旧安全"是否已成过去?据说新议程正日益凸显,因为国际关系理论家、外交官、许多政府以及联合国各机构越来越意识到,犯罪、恐怖主义、毒品贸易和环境问题的国际化在多大程度上——有时是共同地——危及国家及其国民公众的安全。又或者,更好的看法是把它们视为——在当下——共存的?存在着一些新的不确定性,例如不同形式的国内法与具有普世抱负、同样适用于河流系统的新法律话语之间的关系。15由于在国家层面缺乏强制执行这种法律的制度和权威,关于上游强权可能对下游国家做出何种举动等等,便产生了新的不安全感。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进路,也许更好的做法是谈论宽与窄的安全议程,因为过分聚焦于"新",往往会淡化这样一个事实:领土国家之间老式的权力政治,仍然是当今世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这样一个时代——关于"用水需求(由于水日益增强的多功能性以及现代性和人口发展对水的要求)与供水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这一事实,似乎正在形成某种普遍共识——许多行为者将会承认,水的问题与这两种形式的安全和权力政治都相关。
不仅存在新的跨国问题,也存在应对全球和区域问题的新方式。把地理空间牢记在心,并运用水的视角,我们或许能够看到,民族国家之上的功能分化——至少在区域层面、即便尚未在全球层面——如何赋予地理空间和河流系统以新的意义。欧盟的水框架便体现了这类新原则。欧盟《水框架指令》要求其成员国基于流域的自然属性、独立于国界来建立水管理机构。这是又一个表明现代化并未使地理空间变得不那么相关的例子;恰恰相反,地理空间获得了与典型的现代社会结构相关的新的重要性。社会日益增强的分化也反映在该指令之中,它为不同类型的活动设立了具体的规制。
因此,尽管普遍而言,在民族国家之上对区域行动的需求与期待,同实际作出具有集体约束力之决策的能力之间,差距正在不断扩大,但欧盟及其水指令却代表了大陆尺度上的一个例外。然而,无论多么例外,这一点也可以说明:欧盟连同越来越多的行为者、组织、机构,以及整个新安全议程和类似议题,都是正在浮现的新世界秩序这块织物中的丝线——这一新秩序应对并改造着麦金德所说的、爆炸性社会力量那种震碎一切的效应。
权力:集体的与分配的
由于最佳的用水方式需要某种形式的合作,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关于集体行动和政治权力的理论。这关乎那个古老的问题——"谁能对谁做什么?"——但不仅仅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至关重要的是发展出一种既能解释冲突、又能解释合作的权力观念。社会学这门学科的主流传统,一直把权力本身视为某种"坏"东西,本质上是少数人用来压制和剥削多数人的工具。这种普遍的批判态度,在对国际事务的研究和水研究中同样可以观察到,例如孔卡(Conca 2006)对全球水管理中非国家替代方案的探讨。
权力在解决集体行动问题中所应扮演的角色,已被证明难以在分析上加以整合。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研究都承认,权力和跨国制度是解决国际冲突、巩固合作的必要手段。通过把水的问题纳入图景,地缘政治和权力这两个术语便可以用新的方式加以讨论。对水的权力是社会权力的一个普遍来源,尽管因地点和历史时期的不同而程度迥异。如今和从前一样,政治权力对于开发水流、引导水流流向权力持有者认为最有用之处是必不可少的,而控制水源在未来可能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尽管"最早的文明和城邦兴起于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大河两岸、与新形式的水控制密切相关"已是确立的知识,但关于权力与水之间一般关系,却既没有系统的经验知识,也没有理论话语。然而,喷泉曾是罗马皇帝和教皇权力的象征,而今天各国则以其国家领袖或民族英雄来命名本国最大的水坝(伊拉克与萨达姆·侯赛因、埃及与纳赛尔、土耳其与阿塔图尔克,等等)。
一种解决办法是接续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60年)的提议,即权力兼具分配性与集体性两个方面。就分配性权力而言,正如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1957年)著名的定义所述,A在一个系统中所拥有的权力,必然且按定义是以B为代价的。而集体权力则是指,相互合作的个体能够增强他们对第三方或自然的共同权力。在社会科学中,集体权力大多被忽视了(Hagen 2010)。帕森斯认为,在对权力的批判态度背后,隐藏着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观念,在这种社会中权力本不应起任何作用。行为者对社会组织之目标与能力深刻而长远的依赖,被推到了幕后。而由于权力本身被以负面眼光看待,那些主张权力总体上必不可少的人,便无法解释、或者找不到"机会"去解释:权力究竟该解决哪一个问题。因此,他们也无法说明:如何才能产生服务于共同利益而非部门利益的权力。一般而言,相关文献未能把集体权力与集体行动联系起来,也未能说明集体权力如何可能有助于解决集体行动问题和社会困境。
集体行动与集体行动问题
在过去的35至40年里,研究界对于集体行动之号召中所固有的一切问题已经耳熟能详(当然,通常认为是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1965年)使科学界注意到了集体行动问题)。在更早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公共物品或集体物品本身就足以激励集体行动。然而,新的批评指出了集体行动中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固有的冲突。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不同,即便那些不为其生产作出贡献的人也能享用,因而容易遭到揩油。
集体行动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固有的冲突,在博弈论的"囚徒困境"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探讨。这一基本难题背后的原始构想如下。两名囚犯被分别关押在不同的牢房中、无法相互通信,每人都被问及对方是否犯了罪。惩罚的轻重取决于一人、两人都指认还是都不指认对方有罪。这个博弈有不同的版本,但一般性的结论是:如果每个人都追随自己的利益,那么两名参与者所产生的结果对双方而言都不是最优的。举例而言,如果两人都假定对方会守信、不指认对方有罪,那么两人都将获得轻判。但他们似乎不太可能这样做,因为如果一方守信而另一方告发,那么告发者将被释放,而隐瞒者将被重判。于是两人都告发,结果两人都被判处中等刑罚。
搭便车者对集体行动而言也是一个问题。当许多人承担共同行动的成本时,一个或少数几个人可能免费坐收其利。如果大多数人都缴纳道路税以维护道路,那么逃税者便可免费享受好处(直到强制执行介入——这又把我们带回到权力)。当然,当每个人都选择这种个体理性策略时,集体物品或公共物品便无法实现。考虑到相互背叛的可能性,理性的选择似乎又应当是合作,但是选择这一策略的行为者却冒着最终沦为"冤大头"的风险,独自承担为一项终将无法实现的集体物品作贡献的成本。因此,理性的选择便是不参与集体行动,因为无论他人如何行动,这一策略都能带来最好的结果。然而,集体行动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集体行动也确实发生了,于是理论上的挑战便在于解释:成功的集体行动是如何产生的。
集体行动这一理论难题吸引了广泛而强烈的科学兴趣。如今解释集体行动的主要方式,是诉诸行为者的某种非理性特征。这类解释手段五花八门,例如价值观或认同,其中最常见的是社会规范。其论点是:"社会规范之所以能牵制人心,是因为对其的违反会触发强烈的情感……如果说规范能够协调预期,那只是因为人们知道,违反规范会在违反者本人以及他人心中触发强烈的负面情感"(Elster 1989: 100)。被内化的社会规范可以引导个体行为,产生有益于群体的行动,但既成的规范同样可能阻碍集体行动,并妨碍行为者找到共同问题的解决方案。理性选择理论内部关于集体行动的争论给出了相互矛盾的信号。例如,体现在威斯特伐利亚主权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主权规范,或许就是这样一种规范:它曾经一度有助于确立某些类型国际集体行动问题的解决方案,但与此同时却又阻碍了集体行动去解决区域和全球层面其他类型的集体行动问题。自20世纪30年代田纳西河谷工程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流域规划规范,是一种解决了水管理中许多重要问题的规范,但如果被教条地实施,它也会与流域之间长期调水的政策相抵触(如斯里兰卡数百年来的传统),与中国的新举措相抵触(中国的国家水战略是通过大规模跨流域调水来抹平南北方水情差异),还与印度的新举措(即所谓的河流连接计划)相抵触。新规范是如何产生的?又如何能够有意识地修改或制造社会规范,以解决现实的集体行动问题?上述解释手段无法满足这种理性自我管理的需要。
对经验分析而言,眼下的问题在于:既成的规范、价值或认同被当作既定的前提而未加解释——它本身就是解释。人们假定,诸如国家主权规范之类的社会规范,是通过"看不见的手"的机制演化而来的,就如同价格在市场中协调各种行动以照管共同利益,从而使个体无需考虑自身利益以外的任何事情一样。同样地,社会规范使个体行动符合社会群体或更大社会的需要,而行为者无需认识到、或至少无需出于该行动的正面集体后果而受到激励。人们假定,社会规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为社会系统解决了问题、并为社会系统所需要。这意味着把安全议程交付给偶然性和进化的力量。用内化的社会规范、价值等来解释集体行动,其主要问题在于:这种解释切断了行动的选择与对该行动后果的任何评估之间的关联。
当人们认识到规范方案在解决集体行动问题上的这些缺陷时,一种反应是拓宽"何为理性的利益最大化行为"这一概念。在这种意义上,由规范或价值所驱动的行动也可被视为理性的,只要行为者把不同的行动方案评估为实现其价值或利益的手段,并最终把若干规范按一般性程度排成一个层级秩序。一旦引入这种对后果的评估,情感对行为者心智的牵制力显然就会部分丧失,而人们会怀疑,理性削弱了社会规范的整合力量,从而使集体行动变得更加不确定。这一解释策略的理论局限在于:行为者被允许观察其行动的某些后果,但绝不包括集体后果,因为这种评估会再次使行为者面临在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作选择的困境,从而回到问题的最初表述——在那里,个体理性压倒了集体理性。
这便构成了关于集体行动之理论话语的悖论:为了对成功的集体行动作出解释,就必须放弃关于"何为理性行为"的基本假设。因此,可以说,被算作该问题之理论解决方案的东西,实际上无法解释这个问题。在这些情形下,根本不存在什么困境,其一个后果便是:集体行动的主观意义无法被社会科学所解释(Hagen 1999)。正如埃尔斯特(Elster 1989: 34)所强调的,一种以理性选择为前提的集体行动理论必须:"断然不去用集体行动给群体带来的好处来解释成功的集体行动"。关于集体行动的理论争论,制造出并依赖于一种行动类型的二分——个体理性对由社会规范所驱动的行动——这两者常常还被本体论化为两种人:经济人(homo economicus)与社会人(homo sociologicus)。因此,社会科学往往会忽视集体行动中的理性方面,而集体理性这一概念则始终发展不足。目前还没有一种理论能够解释理性的集体行动。大型流域中的实际合作,或许能构成有助于发展这样一种理论的经验案例,与此同时,国际流域中的权力斗争则是一种新型地缘政治的当代范例。我们需要既能解释集体行动问题之产生、也能解释其解决与失败的概念,而这种理论进路必须能够使我们观察到集体行动中的理性方面。
有人讨论过"合作者困境"(Lichbach 1996),这一概念凸显了该区分中集体性的一面,以及行为者在寻找合作性解决方案上的利益。合作者认识到协同一致的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好处,并理解若干行为者为实现共同利益而采取的、不同却又相互关联的行动路线。这些相互依赖关系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杂的:从行为者做同一件事(例如采用统一的水量测量标准或方法)这种单纯的协调,到行为者扮演各不相同却又相互支撑的角色以共同促成集体结果这种复杂的互动。集体理性是集体行动内在的组成部分。但重要的是,不要对行为者作出限制其评估后果之能力的假设,例如假设行为者只观察集体后果而不观察个体后果——这在术语上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离开了其中一方,另一方便无从设想。因此,社会困境是一种社会的、主观的现实,每个人既是合作者又是利己者,在社会困境这两难的两端之间来回摇摆。25心理与精神上的交锋是重要的因素,因为正是基于这样的经验,行为者才可能确信自己必须牺牲私利来促成集体或共同的利益。这种理性的团结只能是有条件的——一个人只有在足够多的其他人也这样做的前提下,才愿意为了作为群体成员而获益去放弃私利。
集体行动所引发的不仅是两种相互对立的理性,还有相应的两种规范性期待:一个人应当合作,一个人也应当尽其所能为自己谋利。个体利益本身并不"坏",但从集体利益的视角来看,它们被贴上了自私的标签。正如本卷若干章节所述,对国际或跨国水体进行管理的理念,便是建立一种具有足够权力的集体机制,以阻止个别利益相关者或行为者损害集体、或损害其他任何利益相关者。
我们不是通过对所涉个体作出限制其理性的假设来解释集体行动问题,而是把集体行动问题视为一种特殊的沟通——或关系——并追问: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集体理性可能压倒个体理性?由此,我们不仅赋予个体以完整的认知能力,而且相信这些能力会受到集体行动这一社会系统的激发和培育。从某种意义上说,行动先于行为者,它从相互依赖与偶然性的主观经验中演化而来。
一个有利于集体理性(而非个体理性)的社会条件是公共话语。在受影响的群体之内,只有集体理性才能被呈现为一种正当的规范性期待。与之相反,个体理性无法被普遍化;例如,一个人无法面向整个集体、而又当真主张我们都应当背叛。在公共话语中,行为者可以发展出对集体目的的共同理解,并相互约束去履行各自在集体事业中的角色。公共协议本身很少是充分的,除非在那些罕见的条件下——集体决策与集体行动是在所涉行为者或利益相关者的公开监督之下进行的。在现代条件下,这二者通常是分离的,而二者之间的联系则由大众媒体所建立。
公开性、共同的理解,以及集体收益与负担的公平分配,都是促成集体行动的重要步骤,但集体行动一般还将取决于集体权力。集体权力通过使集体理性压倒个体理性来解决社会困境或集体行动问题;它以负面制裁——最终诉诸武力的使用——来威慑那种背叛集体行动的个体理性策略。一个集体要拥有行动的权力,就必须能够限制其自身成员的选择。内部的限制对于获取集体物品而言是必要的,而定期供给这些限制正是政治系统的功能。权力既限制又赋能,而它正是通过施加限制来赋能的。正是这种关联在理论上难以把握,尽管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在国际流域中尤其如此。
集体权力与多功能、复杂的水系统
集体行动问题被呈现于一些看似十分抽象的模型之中,但这些互动模型往往预设了某种特定的物理环境。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1968: 1244)把集体行动问题建模为"公地悲剧"。举例而言,一片牧场由众多牧人共享,每个牧人都希望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每增加一头牲畜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因为牧人获得了更高的回报,但牧场却退化了。由于"事物冷酷无情的运作",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体所采取的行动并不促进公共利益。哈丁写道:"悲剧正在于此。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迫使他无限制地扩大畜群的系统之中——而这是在一个有限的世界里……公地中的自由把所有人都引向毁灭。"
近来针对此类可持续性问题的传统解决办法是私有化:在私有化中,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体被认为是某只"看不见的手"的一部分,这只手使福利最大化,因为保护自己的资源或自己的土地此时正符合个体的利益。另一种办法则是由某种更高的权威——例如"在位"掌权的政府——来加以规制。我们只能去推想:倘若用来说明集体行动逻辑的例子是一条河流而非一片牧场,理论讨论会如何展开。集体行动的一般问题同样适用于河流,因为水的若干相互竞争的用途——每一种用途单独来看都是理性的——最终可能产生负面的集体后果。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是:过多的沿岸方为灌溉而取水,以至于河中再无鱼类,也再无供生活消费或航运之用的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种资源的性质与"牧场"并不相同,问题或许不会以经典的方式上演。自由通行的公共权利以及捕鱼的私人权利,可能会限制用于灌溉的水量。显然,其中牵涉到复杂的权利与权力层级体系。
河流系统及其人为操纵,是可以研究国家间竞争、但也可以发现国家间合作、且合作与冲突能够同时存在的重要领域。认识到法国政治家马萨林红衣主教(Cardinal Mazarin)如何把莱茵河用作公平贸易的走廊而非边界,并为波兰、波希米亚和德意志诸河的合作开发制定计划之后,有人发问:今日谁将成为亚洲的马萨林?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是作为一个集体行动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被创建出来的——并催生出一整套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挑战着主权原则本身。
在国际关系理论以及国际环境治理理论之中,建制(regime building,机制建设)已成为一种环境保护的策略(Haas 2008)。"治理"这一概念所指称的,是那种既非国家、又不掌握自身"硬"权力手段,却具备治理能力的政治系统。即便存在若干成功解决了特定集体行动问题的机制(Barrett 2003),但机制及其所支撑的条约数量之多,本身或许也表明了这一解决方案的某种弱点——在水系统的语境中,这种弱点可能会变得更加明显。河流和水体永远既是地方性的又是全球性的,它们被领土化于某一特定的地理位置,但这一地方性可能是某个全球食物网的一部分。在应对地方扰动与区域、全球系统之间的相互因果关系时,国际机制或许并非恰当的制度形式(Conca 2006)。当问题是诸如有毒污染物排放这样的单一议题时,建制策略或许比面对水系统的复杂性时更为奏效。
这正是欧盟希望通过实施《水框架指令》(WFD)所要实现的目标。WFD在水以及整个自然环境的政治管理方面代表了某种新事物。早先的指令每次只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问题(例如水污染),而在2000年通过的WFD中,流域和分水岭则是其组织原则。根据WFD,在每一个流域之内,所有与水相关的方面都必须以一种整合的方式加以考量。这一原则在水系统内部确立了高度的内部整合,同时也是一种力图达到更高水平外部整合的努力。采取流域进路创造了解决跨界问题的机会,因为这些问题"更容易被转化为需要由流域内所有国家共同解决的集体问题"(Moellenkamp,载本卷 Liefferink 等人,第11章)。事实上,默伦坎普(Moellenkamp)强调要创造一种"流域团结"的话语,并将其表述为"共同责任"与"共同基础"。这种整合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进路,遭遇了既有组织结构的抵制,但其中还存在一个更为根本的契合与互动的困境:越是选择流域进路,就越难以触及那个专门化的水领域之外,而一个流域管理机构最终也可能与一般性的政府机构相互竞争。
集体权力与分配性权力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政治权力被集体地积累起来并加以分配,以压制那些虽然在个体层面可能是理性的、却可能损害集体或共同利益的策略。即便政治权力服务于政治系统、使其能够实现目标,并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被赋予合法性,它也有令人不快的一面。例如:税收可能被认作是必要的,却几乎不为缴纳者所乐见。集体内部的这些关系,必须与一群人对另一群人行使权力的情形区分开来。例如,较强的集体会运用其权力去攫取另一方的水权,但即便在这些情形下,水冲突也鲜少是你死我活的,权力持有者会避免动用武力,而更倾向于通过欺骗来达到目的。在某些情况下,最有效的权力运用,或许是去框定对手对局势的认知,或者套用福柯的话说,去拥有对知识的权力。
在国际和全球层面应对集体行动问题的新行为者与新制度日益增多: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77国集团或八国集团等政府间组织。在这些正式机构之外,非政府组织(NGO)和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的数量也急剧增长,它们常常被描绘为隶属于、或代表着一个正在浮现的全球公民社会。
所谓"公民社会"行为者的激增,在全球水舞台上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公民社会有许许多多种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言,它指的是自愿活动和非强制性集体行动的空间,这种空间能够独立于、并对抗正式政治结构去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它包括若干不同类型的行为者与活动。有些人认为,公民社会行为者在新世界秩序中可以扮演重要角色,要么作为传统代议制民主的替代,要么至少作为常规政治的重要延伸。在当今的政治术语中,公民社会很多时候已成为 NGO 的同义词,而 NGO 则把自己描绘成这一公民社会的代表,尽管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一直由捐助国政府资助,并由那些在三个部门的职位之间游走的人所领导(Tvedt 1998)。它们的公共任务已变成强调(或许还夸大)有待解决之问题的严重性以及集体行动的必要性。这些发展同样关乎水部门。世界水理事会、世界水论坛、全球水伙伴关系以及世界大坝委员会,都赋予公民社会和 NGO 以突出的角色。国际河流网络是一个行动主义网络。欧盟运用直接民主和公众参与作为代议制政府结构的补充,因此,把 NGO、经济行为者和普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纳入水的政治管理,便是其《水框架指令》的一个关键要素。一个重要的关切在于,在受影响者当中启动社会学习以及对集体行动难题的理解。迄今为止,经验喜忧参半。
总结与结论
本章指出了三个赋予"地缘政治"概念以新意义的全球化进程。第一个是功能专业化的进程,它跨越并凌驾于民族国家之上,创造出庞大的意义网络与回路。这引出了第二个进程:寻找作出具有集体约束力之决策的新手段,以便在区域和全球层面规制这些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在此之上,再加上一整套全新的环境议题——在这些议题中,我们聚焦于在水资源稀缺迫近、未来水景的不确定性日益增长的背景下对国际水体的管理。全球政治系统面临着这样的挑战:既要实现众多社会系统的内部整合与外部整合,又必须同时照顾到自然系统的需要,因为从长远来看,这些系统为社会的存续提供了基础。正是在这一语境下,我们使用了新旧世界秩序之间的区分——其中"新"指向的是那种超越领土国家分块体系、去构建集体权力并作出集体约束性决策的机制。
这些进程之间的相互依赖,体现在世界上开放而复杂的水系统之中,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为越来越多的目的使用越来越多的水。对于共享同一流域的国家而言,在合作与冲突之间作选择的困境变得愈发紧迫,传统意义上的地缘政治也随之加剧。然而,地理与政治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新的联系。政治系统永远是领土性的,因为积累和分配权力所需的物理力量取决于这一空间的物理特征。随着技术能力和经济资源的增强,权力对地形物理属性的依赖有所减弱;另一方面,规制、保护和限制人类与自然系统的互动,则越来越多地成为一项政治任务。
为了把握政治与地理新旧两重的意义,我们讨论了权力的不同方面及其重要性。说政治权力也是集体权力、是解决具有一定规模和复杂性之集体行动问题的前提,并不是要把它理想化。集体权力的分配是令人不快的,因为它会限制并框定每一个个体行为者的抱负。实际的集体行动通常是一种妥协——没有人对局面或结果完全满意——但他们之所以接受它,是因为他们担心替代方案可能更糟——这便是集体理性的默认立场。
- Author:圣端之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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